释义 |
我国的小产权房不可以办理过户登记。小产权房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一、回迁房与小产权房有何区别 1、土地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由政府统一来划分土地,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划拨土地小产权房未经过国家正规手续的审批,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 2、产权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有房产证,或是拆迁协议今后能办理房产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其房产证是乡政府颁发的,不受房管局认可的。 3、能否上市交易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像商品房一样,在二手房市场交易的,而小产权房则不可以,交易有风险。 4、能否抵押贷款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还可以像商品房一样抵押贷款,而小产权房则不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 二、小产权房改名字手续 小产权房屋无法办理登记和更名手续。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民法典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房子违法吗? 民法典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房子不一定违法,一般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房屋,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土地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