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
释义 |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1、申请条件: (1)家庭或个人因特殊原因生活无法维持; (2)家庭或个人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户籍或居住证明; (3)家庭或个人无法享受其他社会救助保障; (4)家庭或个人无法通过自有劳动力解决生活困难。 2、申请流程: (1)前往当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民政局或社会救助部门咨询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 (2)准备好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家庭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4)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核实,一般会进行现场核查或家访; (5)审核通过后,由社会救助部门或民政局向家庭或个人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发放物资救助等。 临时救助申请后果: 1、申请被批准:如果申请人的临时救助申请被批准,那么会获得一定的救助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救助,可以缓解短期的贫困生活,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2、申请被拒绝:如果申请人的临时救助申请被拒绝,那么申请人需要自行解决困难,无法获得救助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救助; 3、申请被延迟:有些情况下,申请人的临时救助申请可能会被延迟处理,需要进一步审核或者调查,这样会延迟申请人获得救助的时间。 综上所述,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和发放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具体申请流程和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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