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四级鉴定标准 |
释义 |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单侧面瘫难以恢复,容貌损毁,进食和语言功能障碍;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另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3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3级以上; (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5)上、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1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严重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10)面部瘀痕形成50qo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摄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75q0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廊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肢体损伤致: (1)双手掌缺失90%以上或双手掌完全丧失功能; (2)双手十指完全缺失; (3)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皮肤损伤致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一、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8个月=45918元。 (二)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三)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 二、工伤医疗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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