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腰椎骨折工伤认定怎么做 |
释义 | 腰椎骨折工伤认定的做法是: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 2.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一、工伤先出院后解决吗 不是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个人在1年内申请。申请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认可(或带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工伤就诊时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工伤事故报告交社保部门工伤科。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工伤认定程序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职工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工伤鉴定程序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符合要求及管辖范围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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