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承担具体如下: 1、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3、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破产的,投资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合伙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呢? 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就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4、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偿还了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则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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