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债权债务的承担 |
释义 | 1、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该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5、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破产的,投资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解散的有五年保护期。 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及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需承担连带责任。 8、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个人认为转让人和受让人对于转让前企业的债务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9、个人独资企业继承的,清偿债务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一、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清偿顺序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依照本法的规定,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或者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该收回的债权应当收回,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在此基础上,偿还债务。这就涉及到对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为此,本条作了规定。依照本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以其个人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即使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了,只要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五年内向投资人提出了偿债请求,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税收征缴规定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财务核算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核算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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