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诈骗案分为三个阶段,包括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 被拘留的人 ,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 检察院审查 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审查起诉阶段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 犯罪嫌疑人 ,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 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 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