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坚决不离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对方坚决不离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但是要准备好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 一、离婚后孩子归谁?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夫妻双方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经济情况、生育能力、生长环境等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判决的。但是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子女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个人的真实意愿。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对于夫妻双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起诉离婚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自己身份以及婚姻关系存在的相关证件,以及起诉状和证明夫妻关系感情破裂的相关依据等相关材料。 三、上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的,大多数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会额外增加,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近一年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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