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债妻子不知情要强制还吗? |
释义 | 1、如果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即使是夫妻共同债务,也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笔债务是丈夫的债务,可以拒绝债权人偿还; 3、如果借钱赌博,国家法律不保护此类债权债务;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是否公平都没有区别,都是用来还债的。如果没有离婚,妻子的工资会用来偿还债务,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应该保留一定的生活费。至于房屋,无论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具体实施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是第二种,就看你能否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在乎,法律也不支持。总而言之,如果不想为丈夫还债,最重要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特别要注意一种情况,一方投资经营所负债,即丈夫借钱从事经营活动。判断这类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经营活动是否得到夫妻另一方的同意;第二,经营收入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双方不同意,但经营收入用于共同生活或对方追认也可视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同意擅自筹集资金经营,收入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最高法院关于财产分割的具体意见第十七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民通意见第43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