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速公路组成如下: 1、安全设施。高速公路安全设施主要有:标志标线、电子显示、防撞护栏、视线诱导、防眩挡板、隔离栅栏、防落网、防风沙雪栅、积雪标杆、减速带、桥隧应急逃生通道及其防火通风排水等设施,设置多种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在山岭重丘路段,常设有加水站、检修站、降温池,并设有警示作用的交通路牌标线,还有特殊防撞护墙 ; 2、服务设施。高速公路沿线平均每隔50千米处设服务区,内设加油站、停车场、休息室、餐饮店、卫生间和汽修厂等; 3、管理设施。高速公路管理设施包括通信、配电、监控、照明、收费和养护等,沿线设有管理中心以及交警大队站点 。通信、监控和收费是高速公路的三大管理系统 ,可远程监视交通状况、控制车辆进出高速公路; 4、绿化设施。高速公路拥有专门的绿化工程,主要集中在中央分隔带和两侧护栏外。绿化工程不仅能保持公路沿线自然景观,美化道路,而且能防止夜间对向车辆的眩光干扰驾驶,增强行车安全,还能防止沿线山体边坡泥石脱落,维护植被 。当高速公路经过城镇建筑区域时,为降低噪音污染,采用声屏障技术,设置声障墙和防噪堤,同时采用低噪音路面,配合绿化林可将噪音减小几分贝,还能吸收汽车排出的污染气体,增强沿线环境保护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