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释义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如下:
    1、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
    2、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材料有什么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
    4、两张两寸彩色照片;
    5、《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公示证明》和《入户调查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3: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