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少 |
释义 | 刑事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二十日以内,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一、公安机关庭审的开庭时间是几个小时啊 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开庭时间的长短因案件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案件复杂,证据较多,诉讼参与人数多的案件,证据举证、质证、被告人询问发问等环节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开庭时间会相对较长,这样的案件一般几个小时是无法结束的,有的庭审甚至要持续好几天。但是案件事实简单,证据较少,诉讼参与人数不多的案件,费时就比较少,特别是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开庭时间会更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二、团伙诈骗案立案之后多长时间由法院审判 团伙诈骗案递交法院后的审判时间一般是二个月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形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简易程序的规定 (一)简易程序是否必须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简易程序是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二)简易程序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三)简易程序可以聘请律师吗?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其出庭。 (四)什么时候会通知简易程序开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自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也可以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通知可以采用简便方式,但应当记录在案。 (五)在简易程序中,人民检察院可否不出庭? 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六)适用简易程序是否必须经被告人同意? 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告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笫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七)在简易程序中是否没有了辩论? 不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虽然不受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八)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九)简易程序在哪些情况下应转为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重新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3、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4、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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