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收购前 债务怎么处理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因拆分、合并等进行资产转让的,由合并后或拆分后的企业继承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或者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会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 公司分立时股权怎么转让?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分立时需对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还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另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所以当公司分立时,股东可以依据分立协议约定持有股权(财产)和承担债权债务。但投票反对分立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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