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写债权人欠资不抵债,地位 |
释义 | 债务人资不抵债,严重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就债务人清算后的破产财产来清偿自己的债权。 一、破产重整债权人怎么处理 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产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债权人必须明确自己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法院申报。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享有表决权。 二、债权人破产债务人有什么区别? 债务人与债权人提出破产是有区别的,债如果是权人提出债务人破产的,还应当提交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资料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三、资不抵债债权人怎么办? 资不抵债如果债务人是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如果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债权人可以留意对方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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