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档案是你个人经历、学历、职称、政审、能力、性格等情况的记载,表明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还是为其提供转正、定级、职称审报、办养老保险等相关人事事务的信据。 它关系到你的身份认定、工资调整、转正定级、职称评定以及结婚生育。所以不能放弃档案,档案放到人才就可以了,人才会给出具接收证明或存放证明。这个东西保存好,等以后用到档案时,拿这个去人才,交清存放的费用,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