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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男方贷款购买房屋,之后将女方的名字添加上,这是否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释义
    房产登记为准,但仅加名不代表拥有,分割需具体情况而定。婚前购房加名可视为自愿赠与,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一、按规定,房产归属一般以房产登记为准。但是,仅仅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并不意味着已经拥有该房产。如果发生房产纠纷,分割是否可行需具体情况而定。
    二、通常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加上名字,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该行为会导致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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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