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对有担保的债权有影响吗 |
释义 | 1、在破产清算情况下,担保债权人的利息必然会受到损失,损失至少为破产申请受理日至担保权实现日,担保权实现日通常会为破产财产分配日。 2、在破产重整情况下,担保债权人一般不会受到损失,除非担保权人组自己同意遭受损失,否则破产重整必然会进入破产清算,当然,担保权人组可能会基于破产清算的损失和自己让步的损失的比较而选择同意破产重整,即在破产重整的情况下,担保债权人是以担保债权人组来对重整计划行使表决权的,而不是个体自行实现担保物权。 3、在破产和解情况下,担保债权人一般不会受到损失,每个担保债权人都是自己行使自己的担保物权的。 一、债券违约后怎么办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机制下,债券违约后,债权人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追偿: 第一是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达成债务重组方案; 第二是寻求司法救济,包括违约求偿诉讼,破产诉讼(重整、清算)等; 第三,对于有担保或抵押物增信的债券,债权人还可以向担保人追偿或处置抵押物就处置价款优先受偿。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债券违约后的一般处置流程为: 1、债券违约后,为了避免进入破产流程,大多数债务人会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提出追加担保,限制债务人的资产处置,给出后续偿债方式等一系列的债务重组方案; 2、当债务重组推进不利或超过一定期限还未兑付时,债权人往往会寻求司法救济; 3、若发行人尚不满足破产条件,债权人可以提起违约求偿诉讼; 4、若发行人已经达到破产条件,债权人可以提起破产诉讼,之后大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实际操作中出现相关情况时,请密切注意企业发出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漏企业信息而对自己的债权造成损害。 债券违约是指债券发行主体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债券协议履行其义务的行为。债券违约分为长期债券违约和短期债券违约。 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什么 1、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而言,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而产生的附随债权。 2、利息。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一般来说,金钱债权都有利息,因此其当然也在担保范围内。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约定,但当事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 3、违约金。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担保行为中,只有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履行债务时,违约金才可以纳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此外,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所以在计算担保范围时,违约金应当以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4、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者因其他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而给付的赔偿额。损害赔偿金的范围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完全赔偿原则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5、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指债权人在占有担保财产期间因履行善良保管义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担保期间,质权人和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担保财产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保管的费用由质权人或者留置权负担,相反,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担保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的目的是为了向债权人担保自己履行债务,保管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或者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否则不利于担保活动的进行,也不利于确保债权的实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只有在质押和留置中,“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才被纳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在抵押中,抵押财产由抵押人自己保管,所以保管抵押财产的费用已由抵押人自己承担,自然也就不应纳入担保范围。 6、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指担保物权人在实现担保物权过程中所花费的各种实际费用,如对担保财产的评估费用、拍卖或者变卖担保财产的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变卖或者拍卖的费用等。担保物权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现担保物权,所花的费用也应当合理,对不合理的费用不应当纳入担保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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