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工伤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
释义 | 我国工伤鉴定由市级或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县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我国工伤鉴定在以下部门: 1、如果是初次鉴定的,则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2、如果是再次鉴定的,则工伤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工伤鉴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是在县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拓展延伸 我国工伤鉴定部门及其职责 我国工伤鉴定部门是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鉴定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工伤事故的性质、认定工伤程度、确定工伤待遇标准等。具体而言,工伤鉴定部门负责收集、调查和审查工伤事故相关证据,进行医学鉴定,评估工伤程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相应的工伤待遇。此外,工伤鉴定部门还负责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工作,提供工伤鉴定咨询服务,并协助解决工伤争议。通过这些职责的履行,工伤鉴定部门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保护和社会稳定。 结语 工伤鉴定部门的职责十分重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保障了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工伤认定不服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为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途径。工伤鉴定部门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收集证据、医学鉴定、评估工伤程度等职责,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促进劳动保护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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