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当得利能否在原告地起诉
释义
    如果对不当得利纠纷提起诉讼的对象是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或者是由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可以选择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必须准备好起诉状和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纠纷的诉讼如果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要起诉的话,应准备好起诉状和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4 7: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