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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的时候不担任任何债务怎么办?
释义
    离婚不承担任何债务的情况:一般只有在该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双方分期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也归于个人的情形,否则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
    一、情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情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的总称。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一方借债最新规定
    涉及到婚内债务认定的最新规定,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一般来说,由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混同,任何一方都享有家事代理权,所以原则上,夫妻任何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即便是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也是对债权人的保护。但是,在司法实务中,经常有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伪造债务:1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如果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如果夫妻双方曾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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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9: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