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拘留时间超过三十七天、逮捕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是超期羁押。一般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的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期,超过确定时间的话就算是超期羁押。 一、超期羁押看守所应通知办案单位吗 超期羁押看守所应通知办案单位,如果羁押期限届满的,公安司法机关是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对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报送人犯超过法定羁押期限报告书,同时抄送办案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 二、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对象有什么不同? 1、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天,如果同时触犯了多项法规,并罚后拘留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天。 2、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对尚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七天,有法定事由的,可以延长到三十七天。 三、刑事案件从批捕到起诉要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起诉一般是两个月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