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方不出庭,判决结果如何? |
释义 | 原告第二次离婚起诉,被告未到庭,法院可缺席审判。不到场的被告人员会受到一定影响。若未到场人员提供陈述意见,法院会考虑其意见。离婚协议应签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例如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一方失踪,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一方负担,双方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若原告第二次离婚起诉,被告在经法院通传后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对方不到庭,法院判决不影响到当事人,会对不到场的被告人员有一定的影响。若未到场人员给法院提供了陈述意见,法院会根据其意见,进行审判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原告第二次离婚起诉,被告未到庭,法院可缺席审判。被告的缺席不会影响法院对当事人的判决,但对缺席的被告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若缺席方提供了陈述意见,法院会考虑其意见进行审判。离婚协议应由双方签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在必要时可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需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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