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否能共同承担 |
释义 | 对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要看孩子和谁长期共同生活,这个涉及到变动当前环境会对孩子影响较大,也涉及到法院最后的判决能否得到顺利落实的问题,所以在法律规定之外,这个问题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非常现实和重要。其次,才是看孩子处于哪个年龄阶段,法律上的规定是一周岁以内的,原则上归女方抚养,说的是原则性的规定,两岁以内的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岁到八岁之间的,就是看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更有利,就把把孩子判给哪一方,这是一个综合考虑双方住房、收入、工作特点、个人性格等因素的复杂过程。最后,双方在身体上,能否再生育子女,以及是否有其他子女,对抚养权的影响也比较关键。如果在离婚之后,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的,那么双方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签字就生效,不用办理其他手续。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那需要证明对方有虐待或者殴打孩子等严重损害孩子利益的事实才可以,否则,变更抚养权,非常的难。但如果孩子满8周岁,孩子表示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有抚养条件,这种情况下诉讼到法院,胜诉的概率会很大。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那么,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方无力抚养孩子,那么只能寻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了。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在这个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下变更孩子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此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下,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时候并不能全部囊括,因为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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