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在学校摔伤,学校有没有赔偿责任 |
释义 | 教育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第三人和教育机构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教育机构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不承担责任;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侵权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学校事故责任纠纷:孩子在校内摔伤,学校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学校事故责任纠纷中,当孩子在校内发生摔伤时,学校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有一定的责任。首先,学校应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避免事故的发生。其次,如果事故发生,学校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并配合家长进行进一步处理。然而,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的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学校是否存在管理疏漏、孩子是否存在过错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可以确定学校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这个问题,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以便作出准确的判断。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学校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有一定的责任。然而,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的评估。需要考虑事故原因、学校管理是否疏漏、孩子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可以确定学校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这个问题,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以便作出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做好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