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
释义 | 买卖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而是属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买卖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等形式,因此是不要式合同。 那么买卖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呢? 买卖合同一般具备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包装方式; 5、检验标准和方法;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该内容由 彭俊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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