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
释义 | 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下: 1、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3、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的,则不论房产证是如何登记的,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4、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离婚时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按揭购买的房子离婚后财产分割怎样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