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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赔偿的范围
释义
    一、国家赔偿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1、国家赔偿的受案范围如下: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3、侵犯公民财产权利,按照财产的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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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