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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材料都有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如下:
    1、结婚登记证;
    2、婚姻基本状况的相关证据;
    3、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是离婚的主要原因;
    5、儿童相关资料;
    6、财产证明材料;
    7、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
    8、关于之前是否有离婚诉讼的证据。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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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