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是,撤回的意思表示要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才算撤回;而撤销要约需要要约人未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或者受要约人未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才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是什么 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有: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区别是什么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有: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法律其他规定等。 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撤回需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撤销需要在要约到达之后。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是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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