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需要本人去吗打官司是否需要本人 |
释义 | 一、打官司需要本人去吗 具体的根据案件的性质决定。如果是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诉讼,如离婚、收养等,需要当事人出庭。一般的财产性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可以不出庭。 二、本人不出庭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当事人应当向法院递交由其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注明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如果是特别授权,应写明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一个人可委托1-2个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直接在开庭时递交给法院。 三、打官司一定要本人去立案么 不一定。港澳台人、外国人立案一定要本人去。中国大陆人立案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去立案。因此,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去,但是必须带上当事人的户籍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立案工作人员核对后立案,会留取复印件,退还原件。 四、打官司的概述 1、含义 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 2、种类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职责范围以及案件性质,我们又可以把诉讼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行政诉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因其职权行为而引发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解决这种争议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该职权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其是否正当、合法作出判定,以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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