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改名字需要时间根据当地办理进度为准。 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请、证明、盖章、打印新的户口本等。具体操作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公民更改姓名的手续如下: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2、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材料,派出所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3、改名字的审核结果完成后,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户口名字和出生名字不一样会影响办理小学入学手续。如果出生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两者是同一人。不用去出生医院,建议到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出生证上的名字予以证明就可以。 改姓名需要带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