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鉴定和意外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工伤伤残鉴定和意外伤残鉴定的区别: 1.工伤的伤残鉴定是社保部门委托制定的医院的做出的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代表国家的,相对来说是很权威的,很公正的,客观的;而意外伤残的伤残鉴定是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所做出的鉴定,相对于社保部门的鉴定来说,权威性没有那么大。 2.赔付的主体不一样,工伤的伤残鉴定的赔付主体是社保部门,代表的是国家,而意外伤残的伤残鉴定一般的赔付标准是保险公司,工伤的伤残鉴定所需要的鉴定费300元,到时候是可以要求社保部门报销的,而意外伤残的伤残鉴定的鉴定费用是无法保险的。 一、十堰伤残鉴定能做几次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可以申请两次。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2、对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个人申请伤残鉴定去哪里 个人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去以下地点: 1、向公安机关申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2、自行鉴定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可以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但是自行鉴定的,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人身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7、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盖服务机构的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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