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需共同处分,一方价值不高可自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遗赠财产和其他共同所有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处分,一方不可单独处分,但财产价值不高的一方可以自由处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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