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自与委托人签委托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律师个人签委托合同无效。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也禁止在刑事诉讼中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私自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并在刑事案件中实现风险代理,违背了强制性规定,其签订的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收取的风险辩护费应予返还。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什么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而不是一种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委托给他人时,受托人只有在许可后才能达成协议,当受托人作出承诺时,该合同将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一合同,也可以是双重有偿合同,所有属于民事日常生活和活动的事务,通常是免费的单一委托合同,只有当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支付报酬时,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重合同; 3、委托合同的目标是处理事务,委托合同只强调处理事务的目的,而不是完成事务并取得成果,委托合同不适用于人身行为和履行人身债务。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二、委托民法典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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