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抚养小孩的丧偶女性有哪些权益? |
释义 | 离婚后不抚养小孩一方有子女探望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父或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如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应恢复。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不抚养小孩一方一般具有子女探望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抚养小孩一方有什么权利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离婚后不抚养小孩的丧偶女性是否享有经济赔偿? 离婚后不抚养小孩的丧偶女性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享有经济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责任,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然而,如果丧偶女性因丧偶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子女,她可能有权要求经济赔偿。这种赔偿通常是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的,具体金额将根据丧偶女性的经济状况、子女的需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评估。然而,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最终的赔偿结果将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和法院判决。因此,丧偶女性应该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母的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离婚后不抚养小孩的丧偶女性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享有经济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个案情况和法院判决而定。因此,丧偶女性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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