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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肇事罪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交通肇事罪缓刑规定及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对象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轻微且表现悔罪。累犯不适用缓刑。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包括逃逸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根据《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处罚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具体量刑标准根据责任程度和损失情况确定。
    法律分析
    一、交通肇事罪缓刑是怎么规定的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的缓刑适用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犯罪情节较轻微,表现出悔罪态度,不再危害社会。累犯、逃逸等特别恶劣情节不适用缓刑。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规定,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根据责任程度和情节不同,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酒驾、无证驾驶、超载等恶劣情节也会被视为特别恶劣,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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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