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登记与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产属于首付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首付方在离婚后应当给予对方补偿。2、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如果能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按夫妻共同房产分割。3、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婚前一方全款购房的,则房产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产分割有哪些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二、婚前购房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 1、婚前个人全款买房,结婚后才领取房产证。 这种婚前个人买房,婚后领取房产证的行为是由个人在婚前独立购买该房产的,视为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与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的,扩建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取得所有权的一方需要对另外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屋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婚前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产,完成购房手续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的,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方可以在房产证上追加名字,也可在离婚时房子归属于登记的一方所有,另外一方可获得对应房价一半的补偿。 3、婚前个人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 婚前一方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且完全支付好首付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为贷款方的名字,即使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的产权属于登记权人,但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应得的己方已偿还过的贷款的数额,剩下未完成的贷款的数额,有取得产权的一方来进行继续支付。 4、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赠与的房产 对于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取决于一方父母是否都产权登记在该方父母子女的名下,若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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