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被诉讼。公司名称和法人登报注销了,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 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 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一、公司注销了债权人如何处理 公司被注销,债权人追债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若公司在注销前进行了清算 (1)若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偿还公司债务。 (2)若公司进行了清算,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作为有限公司,如果不存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情形,公司对外仅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经清算,符合破产符合案件,那么作为债权人,无法再追究其未清偿部分的民事责任。 (3)公司非因破产进行了清算,但公司账上无法查清欠债权人的欠款。此种情形下,债权人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证明公司清算报告虚假不实。 2、如果该公司注销前没有依法经过清算,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股东偿还公司债务。 二、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务; 四、设立清算账户; 五、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六、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九、制定清算方案并确认实施清算方案; 十、提交清算报告; 十一、办理注销登记。 三、公司解散了却没有进行清算该怎么办 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法院责令股东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不能参加诉讼,但此时公司尚未注销登记,企业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企业债务。债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被吊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存在,仍可参加诉讼;企业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但解散后,企业失去了实际履行能力,债务由清算小组清算分配。不组织清算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组织清算,相关机构不受理的;因此,债权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或者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