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两个月不缴纳公积金 |
释义 | 不合法,试用期也应该缴纳公积金。 一、实习期社保能补交吗 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劳动者,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不交,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补缴,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合同中没有写住房公积金公司还会提供吗 公积金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员工和公司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公积金问题,要咨询公司人事部,如果面试时,公司明确说明缴纳公积金的,但实际没有办理公积金的,反映到劳动局解决。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如果公司口头承诺给劳动者缴纳公积金,那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上面没有写劳动者也应该要及时提出来。相关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入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以住房公积金也应当是强制缴纳的。如果员工发现工作单位没按规定缴存,可通过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网或打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查出情况属实,可监督单位进行补缴。但如果单位只是没有给个别员工按规定缴存,就需要该员工提供详细的资料到管理中心进行实名举报。 三、蹭暖费有法律效力吗? 1、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应该缴纳蹭暖费,而且在供热合同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没有使用供暖的人需要缴纳蹭暖费,所以不管是供暖公司,还是小区物业,收取蹭暖费这一行为其实是不合理的,也不合法。 2、暖气和水电一样,就是一种商品,住户有权决定自己是否使用暖气。若住户需要使用暖气,供暖方和住户需要签订合同,达成合意,供暖方才能收费;住户不使用暖气,表示双方并未达成合意,这种情况下,供暖方不能强行收费。 3、但是为了保障集中供暖可以正常运行,为了保障其他供暖用户的合法权益,收取蹭暖费却又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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