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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凭备案去哪里办理
释义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 当事人应当在 租赁合同 签订后30日内,持《 商品房 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客观: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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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9: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