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1、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2、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3、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4、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法律依据: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