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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的内容有:
    1.居住权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合同当事人享有居住权的住宅的位置;
    3.合同当事人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合同当事人居住权期限;
    5.合同发生争议时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居住权能买卖吗?
    居住权不能买卖。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没结婚怎么让对方有居住权
    没结婚让对方有居住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通过签订合同方式让对方有居住权。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且该合同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三、居住权自什么时成立
    居住权自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
    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尚未达到居住权设立的法律效果。只有当事人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居住权才告设立。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就住宅部分设立居住权的,不仅要在居住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不动产登记薄上明确记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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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