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比赛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入都可以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比赛奖金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