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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有多长
释义
    一、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多长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涉及下列期限:
    1、无需检验、鉴定的,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
    2、一般需要检验、鉴定的,33日内作出;
    3、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58天内作出;
    4、重大复杂的事故,73天内作出;如果有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98天内作出。
    5、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多长
    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的步骤,申请复核的时限有如下规定: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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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6: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