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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中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释义
    一、刑法中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1、刑法中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立案规定是:
    (1)、危险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危险物品肇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指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过失,即明知其违反相关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却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心理态度。
    (三)客体: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四)客观方面: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中,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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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