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同时又包括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在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具体表现为,明知对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正在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而故意聚众予以阻碍。 一、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犯罪构成一般会有: 1、主体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4、所侵犯的客体为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二、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 1、侵犯的客体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