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欠条、借据、借款合同等都是证明欠款的书面证据,我们不应该拘泥于文件的称呼,而应该着重关注他的证明内容,凡是能够证明对方欠款的文件、邮件、聊天记录、录音、视频、证人证言等,只要是真实存在,而且能够反映案件事实的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你的这些证据已经足以证明对方拖欠了借款,那你就有了起诉后胜诉的可能。当然,胜诉后也不一定能拿回钱,这个还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方如果真的是没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也只能够通过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对其予以惩戒;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除了刚刚说的执行措施,还可以通过司法拘留,甚至是列为刑事案件处理,对方可能会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而受到牢狱之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