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被辞退如何赔偿 |
释义 | 怀孕被辞退应当按照经济赔偿的二倍支付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的,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孕期遭受公司辞退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次此时该类辞退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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