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怎样认定过错 离婚过错怎么认定 |
释义 | 夫妻双方因为一方具有以下情形而离婚的可以认定为有过错: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男方家重男轻女导致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家重男轻女导致离婚的,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有:1、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的;2、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的;3、夫妻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4、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5、有其他重大过错。男方重男轻女不是法定过错,夫妻一方在离婚时,不能要求赔偿,夫妻一方有法定过错的,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赔偿。 二、老公提出离婚女方要赔偿吗 夫妻双方享有离婚的权利,如果是单纯因为男方起诉离婚的,女方不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因为男方的重大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时一并提出。重大过错行为指的是以下行为: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男方提出离婚,请问女方能得到哪些补偿 如果男方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即使是男方提出的离婚女方也得不到什么赔偿。夫妻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自由,法律不会因为一方先提出离婚了,而判决这一方给予对方赔偿。 所谓过错情形是指一方存在下列情形: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一方存在上述过错情形,因此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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