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享有接受律师访问的权利,但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会被限制或者暂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员有权聘请律师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律师可以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的当事人,联系其家属和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代理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员进行讯问,但必须尊重其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员有权要求律师到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应当通知被侦查人或者被告人的律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对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员暂停律师会见的权利,但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家属和代理人。 综上所述,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一般情况下享有接受律师访问的权利,但在紧急情况下可能会被暂停,但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家属和代理人。 |